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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扣除本期发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扣除本期发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4-30 10: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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