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辽宁  >  辽宁省税务局: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吗?

辽宁省税务局: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吗?

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吗?

发布时间:2021-05-21 10: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十条(一)的规定: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