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吗?
发布时间:2021-08-09 13: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第一条(一)的规定,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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