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向哪里办理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2-03-11 1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六条的规定: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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