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采用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按照什么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2-07-15 14: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六)的规定: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采用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作为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采用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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