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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在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在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发布时间:2022-03-18 16: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二)的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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