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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我家是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公司安置一些残疾人,占比25%以上,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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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我家是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公司安置一些残疾人,占比25%以上,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

内容

我家是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公司安置一些残疾人,占比25%以上,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

办件编号 LYHF20211103 提交时间 2021-11-0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的规定: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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