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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第一道门票收入是否免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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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免增值税问题

日期:2019-11-14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问:因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丹东市委决定将省级文物单位虎山长城由丹东文旅集团负责经营及日常管理,则丹东文旅集团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是否免增值税?

答: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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