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辽宁  >  辽宁省税务局:停车场移车器折旧年限属于哪类

辽宁省税务局:停车场移车器折旧年限属于哪类

09-29 我要评论

停车场移车器折旧年限属于哪类

留言时间:2019-12-11

咨询对象 辽宁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停车场移车器,税务要求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属于运输工具,还是跟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器具呢?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停车场移车器,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