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移车器折旧年限属于哪类
留言时间:2019-12-11
咨询对象 辽宁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停车场移车器,税务要求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属于运输工具,还是跟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器具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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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停车场移车器,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