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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09-29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我要评论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留言时间:2020-04-09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2020年一般纳税人企业还可以转成小规模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0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未出台新规定之前,2020年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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