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林
留言时间:2020-05-12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是从林业公司底下承包储备林林木种植、林间道路修建,而不经营林业的公司,能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果不能享受的话,那林业公司就得在预算中给我们税点,就相当于林业公司承担了增值税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3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的计算规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付款方向收款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此收入应做价税分离申报纳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