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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房屋出租向租客收取的水电费应如何开具发票

房屋出租向租客收取的水电费应如何开具发票

留言时间:2020-06-05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 我们单位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 收取租金同时收取水电垃圾费等 请问下水电垃圾费是跟租金合并在一起开成租赁费发票还是单独开具发票 单独开具的话是按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的税率开具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此,应按照不同的业务和其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分别开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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