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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被其他公司恶意发工资

被其他公司恶意发工资

留言时间:2020-11-27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申请陕西省西安市公租房,需要提交个税凭证,打印时发现被不知名公司,每个月账面工资发放4700块钱,但我从未在这家公司上过班,也从来没有收到这家公司的转账,公租房现需清退,该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您可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进入明细界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再点击某条收入明细进入后,在右上方点击【申诉】按钮即可发起异议申诉。

   后期您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我要查询”模块中“其他查询”项下点击“异议处理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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