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其他公司恶意发工资
留言时间:2020-11-27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申请陕西省西安市公租房,需要提交个税凭证,打印时发现被不知名公司,每个月账面工资发放4700块钱,但我从未在这家公司上过班,也从来没有收到这家公司的转账,公租房现需清退,该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您可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进入明细界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再点击某条收入明细进入后,在右上方点击【申诉】按钮即可发起异议申诉。
后期您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我要查询”模块中“其他查询”项下点击“异议处理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