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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

留言时间:2020-12-14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在哪里下载,没有找到下载的地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5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

   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官网”-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模块下载相关表单。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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