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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是否可以比照污水处理费收入享受即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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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1-01-23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受政府委托对某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托管运营期间政府支付我公司托管运营费用(含水厂日常运行费用、管理费、利润等,不含污水处理费)。请问:我公司取得的项目托管运营管理费按什么税目、税率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比照污水处理费收入享受即征即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5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该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六)现代服务。8.商务辅助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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