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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09-30 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我要评论

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留言时间:2020-01-0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1.财会[2016]22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在是否有效?

2.增值税年度汇算清缴模式下,月度预缴的增值税是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3.年末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会计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0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与您取得联系,您若对此仍有疑问,您可以根据查询编号拨打12366查询工单流转情况或者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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