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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土地证分割契税缴纳

09-30 土地证分割契税缴纳 我要评论

土地证分割契税缴纳

留言时间:2021-03-06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一块土地 现在因市政道路从中穿过 原一个土地证 需要变更成俩土地证 ,土地权属未发生变更,请问在变更中间需要缴纳契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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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9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如果您不涉及上述土地权属的变更,只是土地证件发生变化,无需缴纳契税。如果您土地证分割后,土地权属也随之转移,则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缴纳契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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