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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抢抓新机遇打造“自由职业和灵活用工互联网综合服务”新产业示范 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6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6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18 00:00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办公室

类  别:C    

签发人:周彬县

陕税函〔2020〕81号

尊敬的李元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新机遇打造“自由职业和灵活用工互联网综合服务”新产业示范 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第8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税收扶持政策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特定群体(包括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持续提高税收减免幅度。2019年,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我局积极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并报请省政府同意,顶格确定了我省的扣减标准。并与人社厅、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等部门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对照特定群体名单精准宣传政策,全面落实政策,促进我省自由职业者创业就业。同时,国家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主要有: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二是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即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关于出台支持我省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税收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省及以下税务机关主要是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目前,在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我省产业,均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增的产业可由发展改革部门收录进鼓励类产业目录,后续我局将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力做好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关于商事制度改革

商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革。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主要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我局作为配合单位协调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联合制定《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税务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对新设立的企业纳税人登记信息确认事项提供“免填单”服务,即时办结;对新办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未建账建制的、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新办纳税人可在我省网上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享受新办纳税人登记信息确认、发票领用等11个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实现了新办纳税人开业办税无障碍。二是推广发票电子化。2019年,我局率先上线运行了发票系统2.0版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我省25万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75万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和1.3万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人提供稳定、快捷、可靠的发票开具服务,年均开具发票2.5亿张。三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去年我局先后举办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项目签约仪式及新闻发布会、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宣讲、“两会代表话春风”和“纳税人开放日”等主题活动,全省税务系统始终坚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收营商环境向优发展;2020年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主题是“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6条行动举措,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

您的提案充分结合我省优势提出具体的产业发展建议,很有价值。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变化,及时跟进。同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开展涉及自由职业和灵活用工综合服务产业税收政策评估调研,主动向国家决策部门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力争为我省经济发展贡献税收力量。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来对陕西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全省税收工作发展。如果您今后还有其他方面的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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