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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几千块钱,再扣掉百分之20。是不是太高了?

个人劳务

留言时间:2021-07-30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你好,我问下,个人给公司干活呢,要求开发票,我不知道要开什么样的,税务局工作人员说是劳务。现在要扣百分之二十左右,关键就是个给人干天工的工资,几千块钱,再扣掉百分之20。是不是太高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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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04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时,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建议您根据自身的实际业务代开发票,如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按上述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因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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