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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采集【新增税源】和【新增税源(旧)】的区别是什么?(2022年7月第二期)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采集【新增税源】和【新增税源(旧)】的区别是什么?(2022年7月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 纳税服务处

1.问:目前电子税务局中印花税税源采集【新增税源】和【新增税源(旧)】的区别是什么?

答:税款所属期是2022-07-01以后的,印花税的纳税期限只保留按年、按季和按次申报,取消按月申报,存在按月申报税种认定的,系统会自动将按月认定修改为按季申报。

采集2022年7月1日(含)以后属期及2022年报请使用【新增税源】;采集2022年7月1日以前属期请使用【新增税源(旧)】。

2.问:印花税最新税目的替换规则是什么?

答:税款所属期是2022-07-01以后的,印花税的最新税目共13个,分别为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新旧税目的替换关系如下:

停用“购销合同”,新增“买卖合同”。

停用“加工承揽合同”,新增“承揽合同”。

停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新增“建设工程合同”。

停用“财产租赁合同”,新增“租赁合同”。

停用“货物运输合同”,新增“运输合同”。

停用“仓储保管合同”,新增“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停用“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营业账簿(其他账簿)”,新增“营业账簿”。

停用“权利、许可证照”。

纳税人涉及以上征收品目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在纳税人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1日以后印花税时,系统按上述停用和新增征收品目对应关系自动更新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

3.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成功后打印销货清单的路径是什么?

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选择需要打印的申请单,点击进入【申请单号】-【详见销货清单】-【打印销货清单】即可。

4.问:网签三方协议时已经选择银行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但是未带出正确的银行营业网点是什么原因?

答:网签三方协议时“行政区划”需要具体到银行所在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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