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1-08-24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煤矿的原煤仓、栈桥需要缴纳房产税吗?若缴纳政策依据是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2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您所描述的原煤仓、栈桥请参考上述规定确认,如无法准确判定,可联系专管税务机关协助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