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优惠政策
留言时间:2021-08-27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小微企业现在实行的45w免税额度,要加入开具的专票额度么?比如说1:一个季度内,普票开了40w,专票开了10w,税费怎么算?2:普票开了30w,专票开了10w,税费又怎么算?
附件
9qh6g5.jpe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01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免征增值税销售额针对的是应征增值税的总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按季申报季度总销售额不超45万,免征增值税,其中包括开具专票部分对应的销售额,与其他部分一起参与45万总销售额的判断。但是开具专票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需要正常缴纳税款,其中对应的普票部分和未开票收入部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个季度内,普票开了40万,专票开了10万,若不涉及其他销售额的情况下(包括不动产销售额),季度合计销售额50万元,则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在不涉及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情形下,50万元正常缴纳税款。
一个季度内,普票开了30万,专票开了10万,若不涉及其他销售额的情况下(包括不动产销售额),季度合计销售额40万元,则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在不涉及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情形下,对应的普票部分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专票部分销售额正常缴纳税款。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只不过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