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
留言时间:2021-09-2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2020年12月网上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但没有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由于一些原因,也没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现在办理注销,需要什么资料?是不是先要领取执照在办理注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11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规定: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如您未办理任何涉税事宜,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