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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视同应税交易,确定交易额时引入公允价格的概念。税法上的公允价格如何定义

09-29 我要评论

陕西省税务局:视同应税交易,确定交易额时引入公允价格的概念。税法上的公允价格如何定义

提问时间:2019-12-18

回复时间:2019-12-20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举人】冰样的女人(58644683) 2019-12-11 19:51:41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若干疑问 2、视同应税交易,确定交易额时引入公允价格的概念。税法上的公允价格如何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是否一致?税法对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估值技朮、公允价值层次的应用作何要求? ?公允价格还要经过税务审定呢,你可以先交易,人家要是来查了,要看公允价值符合不符合市场价值,至于采取的计量办法,一般都是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的,税务也可以不认会计准则上的规定,毕竟税法大于会计准则 税务局也不是万能的,公允价值的认定最后还是要企业来举证,搞一堆资料,如果是事后来查,市场发生变动,如何取证。实际操作有难度

答: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增值税法征求意见”字样。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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