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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作废吗

红字电子发票作废

留言时间:2020-04-01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红字电子发票怎么作废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4-02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只能对相应的蓝字发票冲红处理。红字发票操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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