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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11-12 增值税 我要评论

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留言时间:2022-11-01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11-08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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