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支付闲置费企业还要补缴契税吗??
留言时间:2020-04-10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因支付闲置费企业还要补缴契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4-10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与上次提交的相同,请您等待我们的回复,谢谢!
因支付闲置费企业还要补缴契税吗??
留言时间:2020-04-10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企业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已办理产权证。后面因土地未按时开发而支付土地闲置费,因支付闲置费企业还要补缴契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4-13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