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2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21 17: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许丽珍委员:
您在台州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税收影响及企业法律保护的几点建议》(第2021203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受疫情影响受损严重行业加大财政贴息力度
台州市积极落实财政部政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经中央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到手的贷款利率不超过1.58%。全市财政共受理上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报的再贷款贴息172笔,涉及申报再贷款金额25.25亿元,申报再贷款财政贴息3463.93万元。
央行增加了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给银行机构再贷款的资金成本是2.50%,同时要求银行机构发放的支小支农贷款利率不得高于4.55%。我市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贷款,让更多台州企业享受央行再贷款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我市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依托央行再贷款再贴现发放优惠贷款690.54亿元,金额居全省前列,直接为企业减免利息支出15.3亿元。
二、关于按不可抗力处理或放宽部分贷款及订单合同
为充分保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征信权益,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新冠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20〕40号)的精神,指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调整了还款安排或征信记录,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共有56812个人、2097家企业获得该项政策支持。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面临的突出法律问题,我市开展专题专项讲座,重点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组织编写了《新冠肺炎疫情下台州市企业应对指南》,同时归纳整理出台了相关惠企政策,就企业复工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贯彻落实法律服务护航全市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十五条措施,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三、关于减少或降低所得税
(一)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可以予以扣除。疫情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无论是否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可以予以扣除。
2020年度,我们积极落实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既包括参加抗击疫情的医务工作者,也涉及其他参与防疫的工作人员,还涉及单位有发放抗疫用品的众多个人,以及对抗疫工作奉献爱心捐赠的企业、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据统计,全市享受疫情防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企业796户,扣除金额1687.77万元;实现疫情相关个税减免820余万元。
(二)本期亏损金额可以抵减本年盈利月份的金额。无论是企业、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在填写所得税申报表时,均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止本期的利润额。因此如果纳税人本期亏损,可以以本期亏损金额抵减本年盈利月份的金额。
四、关于减轻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短期现金流压力和租金压力
为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减轻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短期现金流压力,出台了《台州市贯彻落实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行动实施细则》(台防指〔2020〕42号)等一批更加精准的减负政策,组织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开展“三减”联动工作,推动中型出租型企业减租、银行减息、财政补贴,以降低小微租户成本,减轻了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短期现金流压力和租金压力。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金融部门的贷款实现了量增价降,2021年一季度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利率和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分别为6.12%和6.46%,均为近5年同期的最低水平,2020年至今全市银行机构已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负120多亿元。截至2021年3月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1016.13亿元,金额全省第1,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164.34亿元,金额全省第2,两项政策为企业节省罚息、“过桥贷款”费用、担保费等融资费用38亿元,直接惠及24余万户小微企业。
为了减轻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租金压力,我市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2020年度和2021年一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二季度减半征收。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按实际免租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据统计,以上政策2020年度共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8.84亿元。
五、关于“放水养鱼”涵养税源
台州市积极落实《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8号)相关政策,建立了培育企业专人联系制度,提供个性化、专题化辅导,确保税费扶持政策应享尽享,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经申请优先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020年度台州市进入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培育企业名单共221家,其中123家企业进入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2020年度实施财政激励政策企业名单(培育期内企业完成年度培育目标的,比上年度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省市县留成部分,专项支持企业)。今年又遴选了2021年度“放水养鱼”计划120多户培育企业。
六、关于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一)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生命至上、科学防控、精密智控的原则,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市卫健委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慎终如始、常抓不懈地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四集中”原则,将所有病例、专家资源和防护资源集中到台州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实现了147例确诊病例“零死亡”,同时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工作制度,实现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零感染”。
(二)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我市将继续加快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后续工作,及时下发实施,以高起点高要求引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制保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三)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现有救治医院12家,床位2155张;确定方舱医院选址11个,设集中隔离点10个,集中隔离房间22264间;开设发热门诊32家;全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共43家,单日最大检测量达11.7万份。
(四)加大法律应急服务力度。我市司法部门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员工招聘、延迟复工期间薪酬发放、职工劳动关系解除、疫情防控引起的合同履行瑕疵等方面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根据企业涉及的法律风险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提出合规的法律建议,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七、关于发挥企业家的积极贡献
(一)保护企业家的积极性。强化法律顾问服务保障,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全面实现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有效覆盖,2021年将覆盖市场主体30万家以上,并且对6000家以上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及时化解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税务部门开展包容性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首违不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无主观恶意、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强化企业权益保护。税务部门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除举报等案件外,一律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评估分析,发现税收风险后,再采取税务检查措施。对涉税事项需要到企业实地了解核查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税务司法协作,对债权依法受偿后仍然欠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可凭法院裁定书予以核销。对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的,在获取法院裁定后解除非正常户认定。完善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应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参照“新设立企业”进行重新评定,保障重整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制定企业破产税费操作指南,帮助企业解决破产涉税难题。
(三)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围绕台州“456”先进产业集群,完善知识产权赋能产业机制,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充实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专家团队和人才队伍,积极发挥浙江省(台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
八、关于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的力度
新冠疫情以来, 全市各部门加大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力度,积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我市经济恢复发展。
(一)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全市围绕“免、减、降、缓、退”五个到位,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市场主体,重点落实应对疫情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强化重点防疫物资生产、运输以及金融贷款、疫情防控配套服务企业税收扶持,提高政策效应,全市税务部门共办理各类制度性、政策性税费减免(不含社保费)共计281.26亿元,减轻社保费负担82.38亿元。减税降费中,落实省政府“五减”税收减免31.51亿元,落实省政府“降本减负”税收减免115.61亿元,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市人行连续三年出台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专项活动方案,加强对银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工作的考核;积极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作用引导贷款利率下行,深化LPR运用,从源头降低银行资金成本,2020年全市法人银行依托央行各项再贷款发放优惠贷款543.25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仅5%。疫情期间,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扩大减费让利幅度,主动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积极探索“抵息券”政策,全省首发总规模1亿元,推动市县两级财政筹资5000万元(市财政3000万元、县财政2000万元),3家城商行和9个县(市、区)农商银行共同让利5000万元,共筹集1亿元资金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抵扣贷款利息,惠及企业超2万家,企业使用“抵息券”可享受10%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利息抵扣。
(三)完善法制环境。司法部门依托资深律师资源,在全市建立专项法律服务团。强化部门纵横联动,共建服务企业线上平台,采取市区信息联动、驻点驻片服务、全时空解答等有效形式,着眼企业需求,在增量提质和抓点拓面上下功夫,为企业提供多领域、多层次、密集式的专业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司律师培育工作,严格对照公司律师申请条件,全面排摸符合条件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培训名录库。加强对成功报批公司律师企业的管理,将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和企业自身的管理有机结合,共同保障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应对新冠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全市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优化税收服务,迭代升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广“流转事项审核前移”,创新便民举措,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通过与纳税人签订文书电子化协议,实现涉税资料和文书电子化报送与送达;全面推广电子发票,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疫情期间,简化电子发票网上申请流程,免除纳税人申请手续。通过压缩办理时间、深化容缺办理、精简办税资料、强化信息互联,不断优化企业税务开办、注销、迁移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为便捷、人性化的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市出口企业正常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办理出口退免税196.08亿元。依托“企业码”平台设立政策专区,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2020年,领码企业22.9万家,台州专区浏览量(PV)87.99万次,访客数(UV)4.68万家,居全省首位。通过“保供应、降成本、优结构”等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了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工作。2020年,全市共减轻企业各类负担443.44亿元。2021年,将持续推进减负降本政策落实,在税费、融资、物流、用能、用工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下阶段,我们将积极关注企业诉求,及时配合主管部门更新或出台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和政策引导要求的扶持政策,促进台州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0576-88528200 邮 编:318000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