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留抵税进项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1-08-17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公司注销时仍有留抵的进项,该部分留抵税额在企业注销时能申请退回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8-1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