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局:企业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所得税
日期:2019-10-24
来源: 浙江省税务局
问:请问财税2008年1号文中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契约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即投资者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要缴纳的话请提供一下相关的政策文件证明。
答: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没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企业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缴纳所得税的规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