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 浙江古茗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书文号 台税稽罚〔2021〕41号
处罚种类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违法类型 02
处罚结果 违法事实: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处罚依据: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3220472.09元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1610236.05元。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公司少缴的印花税6360.3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3180.1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9
处罚公开日期 2022-02-15
处罚状态 正常
处罚机关 台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