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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办件标题 4月征期

内容 4月征期到几号?

办件编号 NSZX20220313708 提交时间 2022-03-29 11:08:3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规定: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答复机构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2-03-3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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