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四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内容是网上认证服务费,是否可以全额抵减?
留言时间:2019-12-11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杭州四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内容是网上认证服务费,是否可以全额抵减?
财税[2012]15号文中只提到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服务费可以全额抵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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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2-17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
网上认证服务费不能全额抵减,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进行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