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不动产附属设备电梯,增值税税率。
留言时间:2021-12-0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你好,询问一下,转让不动产,那不动产附属设备电梯之类的,可以用9%增值税率计算销项税吗?(我说的是电梯等附属设备)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12-08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三、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