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稽一罚[2022]160号
案件名称 南京***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经查,发现你单位2020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5702元,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中,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进行纳税调整,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14.03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纳税人名称 南京***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369MX1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1***369MX1
法人证件号码 3****************7
法人姓名 王***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处少缴企业所得税50%的罚款,计57.02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11-16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11-1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