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送达公告
盐税稽公告〔2022〕20号
发布时间:2022-11-25 10:44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我局对本公告列明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并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列明单位送达本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
请本公告列明单位于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新都东路9号
文书列表: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1 |
江苏世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盐税稽处〔2021〕341号 |
李大权、丁翔 |
0515-88310559 |
2 |
江苏优之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盐税稽处〔2021〕342号 |
刘金勇、刘浩 |
0515-88315839 |
3 |
江苏恒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盐税稽处〔2021〕343号 |
蔡志斌、皋卫 |
0515-84238502 |
4 |
盐城天狼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盐税稽处〔2022〕173号 |
刘金勇、刘浩 |
0515-88315839 |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