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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足被定偷税

12-02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税稽罚[2022]53号

案件名称 江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2019年实收资本增加1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应按照“营业账簿”税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2500元,已缴纳1250元,应补缴125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已构成偷税

纳税人名称 江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DPEC6B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3***DPEC6B

法人证件号码 3****************6

法人姓名 杨***

处罚结果 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625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11-28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11-2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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