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州税一稽罚[2022]116号
案件名称 江苏***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2017年12月接受苏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1371238元。2018年3月接受苏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100万元。 序号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 金额(元) 税额(元) 价税合计 1 60765178 2017/12/19 436893.2 13106.8 450000 2 60765177 2017/12/19 485436.89 14563.11 500000 3 06101375 2017/12/26 408968.93 12269.07 421238 4 13251754 2018/3/8 326699.03 9800.97 336500 5 13251753 2018/3/8 336893.2 10106.8 347000 6 13251755 2018/3/8 307281.55 9218.45 316500 你单位承认与苏州建胥跃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没有业务往来,上述发票是工程项目承包人陈某提供的。陈某是你单位的工程项目承包人,承包了你单位承建的常嘉高速1标、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太仓农村公路等项目部分施工业务。工程结算时,陈某就要求你单位把账款转到指定的帐户。陈某会把发票送到你单位。你单位上述发票金额已在2017年度、2018年度税前列支,结转成本。 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证实为虚开。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造成少缴2017年企业所得税217809.5元,少缴2018年企业所得税375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纳税人名称 江苏***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9871665X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506769871665X
法人证件号码 3****************5
法人姓名 王某
处罚结果 处少缴企业所得税592809.5元百分之五十罚款,计296404.75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12-12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12-1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