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9-3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对宁波市***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相关文书公告送达如下: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相关决定及法律依据 |
文书名称 |
文书文号 |
1 |
宁波市***贸易有限公司 |
李某某 |
偷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处罚款324934801.67元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甬税稽一罚告〔2021〕352号 |
以上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到我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06号,联系电话:87002083。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