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2年1月7日)
发布时间:2022-01-07 11: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2022年度双公示案件统计表-2022.01.07.xls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月7日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7YBH6XJ
法定代表人 杨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9005********513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稽罚〔2022〕2号
违法类型 偷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
违法事实 "1.该公司取得萍乡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合计1269311.66元已认证抵扣,以上销售费用实际是母公司购买销售代理服务的支出,与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该公司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也未对已抵扣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
2.该公司取得上海某合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合计455120.92元已认证抵扣,费用已入账。以上的销售费用实际是母公司购买咨询服务的支出,与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该公司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也未对已抵扣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
3.2016年该公司向母公司支付债券利息费用13704166.67元,已计入财务账,结转成本并做税前列支。上述利息费用是与该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4.该公司在2018年无票列支财务顾问费用9653333.34元,未取得发票入账,后续也无法取得发票,该笔费用已计财务账,结转成本并在税前列支,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5.该公司2018年代付集团下属某区域公司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计入财务账并结转成本,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6.该公司在2018年列支员工回款奖励300000元,销售奖金139000元,以上奖励该公司未计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3410153.95元
罚款金额(万元) 341.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序号 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杭州***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1671
法定代表人 马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724********543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稽罚〔2022〕3号
违法类型 未按规定申报
违法事实 2016年11月,该单位于与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9000000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少缴印花税计45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22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