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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发票报销形式发放员工出差补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2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2月22日)

发布时间:2021-12-22  16: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2月22日).xls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22日

序号 5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90136T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21〕422号

违法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2018年至2019年,该单位通过发票报销形式发放员工出差补助168668.71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发票系员工个人消费,该单位抵扣增值税696.77元,应进项转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67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2/2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是否公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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