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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税务局:《约谈通知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五常市税务局《约谈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08:40 信息来源:五常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黑龙江省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进行涉税约谈。因法人及财务负责人联系不上,注册地址不实,《约谈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约谈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五常市税务局开发大街办公区408室领取《约谈通知书》书面文本。名单如下:

1.黑龙江省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XXX      纳税识别号:XXX

2.哈尔滨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XXX    纳税识别号:XXX

3.哈尔滨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XXX    纳税识别号:XXX

4.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XXX    纳税识别号:XXX

5.哈尔滨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XXX    纳税识别号:XXX

6.黑龙江省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XXX    纳税识别号:XXX

国家税务总局五常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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