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企业享不享受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10万减免附加费
留言时间:2021-05-06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外管企业享不享受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10万减免附加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07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