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兼职人员,临时在企业工作几天或者几个月,是否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时间: 2018-04-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因此,企业聘用临时在企业工作几天或者几个月的人员,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范围,不计入企业的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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