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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广告公司制作类合同适用哪个税目,税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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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广告公司制作类合同

日期:2019-07-09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乙方为广告公司,制作一些物料,所有原料都为广告公司采购,这种合同,应该开具增值税的哪种税目的发票,税率应该是几个点的?

答: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若是对方提供材料,提供加工劳务,一般纳税人开具13%发票,小规模开具3%的发票。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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