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江西  >  江西省税务局:出租挖机如何纳税

江西省税务局:出租挖机如何纳税

11-26 出租挖机如何纳税 我要评论

出租挖机如何纳税

留言时间:2022-11-20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一设备租赁公司,现将一台挖机出租,同时提供出租期间所需的燃油,请问我公司可以按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1-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