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免税和应税收入共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
留言时间:2022-11-2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快递行业,主营业务为快递收派,因享受为居民提供收派服务的免税政策,则公司及其他集体的快递不享受免税,故存在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在此政策期间,抵扣的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是否全额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1-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