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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资源税的税目税率是否只能根据采矿证来定

12-31 资源税税目税率 我要评论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是否只能根据采矿证来定

留言时间:2022-12-25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露天开采石头(凝灰岩/辉绿岩)的矿山,开采出来的岩石通过破碎,水洗等工序后再出售,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写的是:建筑用石料(凝灰岩),而实际开采出的石料不但有凝灰岩,还有大量的辉绿岩,现在税务上说我们只能按采矿证上写的凝灰岩税目来交资源税,我想咨询一下税务上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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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2-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答复内容如下: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资源税纳税人的《采矿许可证》或《矿山储量报告》上注明的矿种进行税种认定,确定资源税征收品目。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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