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空置房服务费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06-25
纳税人所属地
辽宁
问题内容
养老机构对已经签订养老合同的老人,在老人未入住导致房屋空置期间,收取空置期服务费,该服务费收入是否可按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26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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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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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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