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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单位统一组织的员工体检是否缴纳个税

单位统一组织的员工体检是否缴纳个税

留言时间:2020-05-27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单位每年统一组织员工体检,按人数及年龄确定适用费用标准,费用由单位支付给体检单位,员工就该体检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仅针对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在该范围内的,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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